欢迎进入湖北工程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(研究生工作处)!
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学科建设办公室
  • 本站首页
  • 部门简介
  • 学科建设
  • 研究生教育
  • 政策文件
  • 教育资讯
  • 党建工作
  • 办事指南
  • 下载专区
  • 研究生教育
  • 研究生教育动态
  • 研究生教育信息
  • 基本情况介绍
  • 研究生导师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 > 研究生教育 > 研究生教育动态 > 正文

关于开展湖北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年10月25日 09:52
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强化岗位意识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统计2024年度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工作。相关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范围

   湖北大学在职工作人员推荐时间:10月24日-11月5日,湖北大学各学院审核、公示时间:11月6日-11月20日。

二、聘任对象

   非湖北大学在岗人员。

三、聘任程序

  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必须符合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办法》(附件1)中的相关要求。

1.个人推荐

11月6日前,湖北大学校内在职工作人员向湖北大学相关学院推荐,填写、提交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》(附件2,简称《推荐表》)、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思想政治审查表》(附件3,简称《审查表》),按学院要求提供证明材料。

2.学院审核

11月21日前,湖北大学各学院对被推荐人情况进行审核,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被推荐校外导师人选进行审议,拟定聘任人员名单并公示,公示结束后将《推荐表》《审查表》纸质版一式一份、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4)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,提交到研究生院(综合楼626室)。所在专业学位代码、名称参照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类别一览表》(附件5)填写。各学院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数,与近三年(2021年-2023年)聘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数量的比(生师比)值,不得小于1。

3.学校审核

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校外导师人选进行汇总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汇总后的校外导师人选进行审议、表决,表决通过者被聘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。

4.结果公布

湖北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名单,在湖北大学研究生院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严格把关,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。推荐人对推荐表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各学院对推荐人填报信息的规范性进行审核。

2.加强组织,确保聘任工作及时有序。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文件和工作通知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。

3.妥善安排,确保工作文档齐全备查。各学院妥善保管推荐材料审核小组名单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等相关工作文档。

4.遵守时间,确保聘任工作按时完成。各学院应该在各阶段工作规定时间前完成,研究生院不受理任何形式的逾期补报材料。

附件:

1.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办法(校研字﹝2019﹞7号)》

2.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》

3.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思想政治审查表》

4.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汇总表》

5.《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类别一览表》


学科建设办公室(研究生工作处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10月25日


  • 附件【1: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办法(校研字﹝2019﹞7号) (1).pdf】已下载次
  • 附件【2: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.doc】已下载次
  • 附件【3: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思想政治审查表.doc】已下载次
  • 附件【4: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汇总表.xlsx】已下载次
  • 附件【5: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类别一览表.docx】已下载次

联系方式:0712-2345617  地址: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编:432000
湖北工程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(研究生工作处) 版权所有